根據科技部、財政部、國家稅務總局印發的《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》(國科發火〔2008〕172號)和《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》(國科發火〔2008〕362號)的有關規定,經遼寧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公室初審,遼寧省科學技術廳、遼寧省財政廳、遼寧省國家稅務局、遼寧省地方稅務局審核,專家評審,遼寧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確定,遼寧諾維諾制藥股份有限公司被認定獲得2013年高新技術企業。證書編號:GR201321000124,有效期:三年。
2014年3月5日上午,本溪市科技局有關領導來我公司舉行了授匾儀式。
根據科技部、財政部、國家稅務總局印發的《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》(國科發火〔2008〕172號)和《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》(國科發火〔2008〕362號)的有關規定,經遼寧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公室初審,遼寧省科學技術廳、遼寧省財政廳、遼寧省國家稅務局、遼寧省地方稅務局審核,專家評審,遼寧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確定,遼寧諾維諾制藥股份有限公司被認定獲得2013年高新技術企業。證書編號:GR201321000124,有效期:三年。
2014年3月5日上午,本溪市科技局有關領導來我公司舉行了授匾儀式。